關于延期舉行聽證的公告
原定于2022年6月17日10時00分在市自然資源局二樓會議廳(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路莞城段268號)舉行的關于《行政處罰(聽證)告知書》(常自然資(執法)告字〔2022〕1號)行政處罰聽證會,由于當事人申請延期,理由正當,根據《自然資源聽證規定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,我局決定延期舉行聽證。聽證會時間改為2022年6月28日10時00分,聽證會地點不變。
(聯系人:政策法規科;聯系電話:26983828)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